中豪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专业的诉讼策略与扎实的案件筹备,成功为客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超5000万元,高效化解国有企业高额索赔风险,充分彰显了中豪在重大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实力与实战能力。
近日,中豪代理的一起标的额高达7.4亿元的股东代表诉讼案,在法院组织的证据交换阶段即成功促成原告撤诉。本案作为历时近二十年房地产合作引发的复杂商事纠纷,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众多关联主体及巨额标的。
2025年,中豪合伙人傅达庆、吕睿鑫代理某客户就生效刑事判决不当处置案外人虚拟资产一案,依法在法院启动刑事申诉程序。
随着AI的发展,企业家越来越容易遭遇网络攻击、恶意抹黑等情形。对此,我们建议企业家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勇于发声。通过诉讼手段不仅可以避免被讹诈、被误解,更有利于维护其社会良好声誉,以正视听。
近日,汤伟佳、陈镜元律师代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为当事人程某争取到不起诉结果,帮助程某及企业化解刑事风险,再次展现中豪律师处理重大、复杂经济犯罪案件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为实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目标,近日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国资委)批复同意将其持有的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地矿集团)100%股权以及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设计集团)16.5%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近日,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实业集团)经重庆市国资委同意启动战略性重组,由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民生实业集团母公司重庆卢作孚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庆发展投资公司,以进一步实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目标,并因相关主体的营业额已达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需完成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
近日,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实业集团)经重庆市国资委同意启动战略性重组,由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民生实业集团母公司重庆卢作孚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庆发展投资公司,以进一步实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目标,并因相关主体的营业额已达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需完成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
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经重庆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国资委拟将持有的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重庆交开投集团)无偿划转至重庆发展投资公司。
继成功代理全国第一件在短视频侵权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后,中豪知产团队代理的《梦华录》案件又成为“搜索引擎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全国第一例生效判决,且首次明确搜索引擎禁止提供“视频流畅播”服务。此案刺破了搜索引擎“技术中立”的外衣,为数字时代影视版权保护树立了司法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