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四川管协)公布2020-2025年度评优结果,合伙人许佳牵头承办的“四川鸿业建设集团破产重整转和解案”入选四川管协“十大优秀破产管理人履职案例”。
四川鸿业建设集团破产重整转和解案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债务规模超7亿元,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中豪破产团队在合伙人许佳律师带领下,创新运用"预重整+和解"组合策略,通过精准债务重组方案设计和多方利益协调,成功推动案件从重整程序高效转为和解程序,仅耗时3月余即实现破产案件结案,并实现偿债资金从0增加至3000余万元。快速实现了鸿业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具备重整价值的稀缺资源回归市场。该案例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川渝化解模式。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
一、深入贯彻中央、最高法院、省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中央、最高法院、省委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强调要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本案中,中豪破产团队在武侯法院的指导下,通过预重整、重整与和解的程序创新,精准识别鸿业公司的重整价值,保留其核心建筑资质,实现了企业资产价值的最大化。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中央、最高法院、省委文件精神的深入贯彻,以法治化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平等保护,避免了企业因债务危机陷入清算,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同时,本案不仅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为市场参与者增强了信心,进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创新司法实践,探索困境民营企业挽救与重生的新路径
本案的成功办理,为困境民营企业的挽救与重生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实践范例。本案中,中豪破产团队在武侯法院的指导下,在程序和实体方面均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
(一)运用预重整精准识别重整价值
在进入重整程序前,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通过预重整机制,准确识别了公司的“壳资源”价值,确定了公司具备重整可行性,避免了盲目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为企业的挽救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和机会。
(二)“资质保留+原债权债务剥离”模式的探索
管理人创新性地采用了“资质保留+原债权债务剥离”模式,将鸿业公司的核心建筑资质予以保留,同时将原债权债务剥离至资债处置公司。这一模式不仅清晰界定了投资标的,增强了投资人的信心,还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实现了企业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三)意向投资人竞价模式的效率价值
由于具备快速变现价值的资产仅为“壳资源”,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中,通过充分征询债权人、投资人及债务人的意见,确定资债剥离方式为目前鸿业公司最适宜的重整方式后,仅以鸿业公司股权出售价格作为公开遴选投资人的选定标准,简便省时,也可最大限度发挥“壳资源”的变现能力。在竞价模式下,若无其他投资人竞价,则预重整意向投资人即成为重整投资人,也避免了无投资人的尴尬局面。此举既免去了不同主体的利益冲突,也可实现破产案件顺利办结。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中豪破产团队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卓越的创新思维,始终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深入剖析每一个法律问题,精心设计每一个解决方案,精准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确保了案件的高效推进和顺利结案。这一经典案例不仅为川渝地区破产案件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更充分展现了中豪在破产业务领域的专业水准和卓越能力。未来,中豪将继续秉持专业、创新、高效的服务理念,为更多企业提供优质的破产业务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在困境中实现重生与蜕变,为推动法治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贡献更多力量。